关于2018-2019学年秋学期班级编号0420002002《自然辩证法概论》10月11日临时停课一次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因任课教师安排变动,2018-2019学年秋学期玉泉校区10月11日周四上午2-4节《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02,临时停课一次。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10月10日
有关研究生: 因任课教师安排变动,2018-2019学年秋学期玉泉校区10月11日周四上午2-4节《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02,临时停课一次。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10月10日
相关研究生: 接学校通知,因承办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秋学期第七周10月31日下午起至11月2日下午,大赛将使用紫金港校区西2教学楼全部教室,涉及到部分研究生课程临时调整教室一次,详情参见附件。如有院系单独向本科生院教室资源管理处借用西2教室且在该时间段有课程安排的,请尽快联系教室资源管理处调换教室。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带来不便请见谅。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1、 第七周紫金港课程需调整教室清单.xlsx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
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文件要求,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8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7年保留入学资格2018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中第六条明确提出:新生(含保留资格后入学者)入学后,由各学院(系)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人事档案是否齐全(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除外); 4、由学校医院复查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二、复查要求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 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 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 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等,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 7、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等规定交纳学费。 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等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可以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交所在院系,由院系放入档案。 三、复查办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 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规定时间之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 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 4、每位新生要完成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 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 四、复查期限 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13日起至12月10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12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请另行说明;附件3、附件4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 五、复查结果处理办法 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2月10日前打印出《新生登记表》,确认图像和基本信息无误,签名确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2、对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并加盖注册章。 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 (1)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2)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根据报到与复查情况,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核,提交校务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2、 附件2: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3、 附件3:浙江大学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4、 附件4: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各学院(系)、有关研究生: 2019届浙江大学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拍摄)及信息核对工作定于2018年10月15~23日进行。各院系单位的照片拍摄日期地点安排详见计划表。为确保图像信息采集效率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用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的个人图像信息,统一由新华社集中拍摄、采集并上传。每位应届毕业生,均需参加新华社的图像信息采集。 2.请各学院(系)按计划表派4名工作人员参加拍摄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的信息纸质登记、号牌收发、电子登记、缴费和维持秩序等。注意事项如下: 1)各学院(系)应事先按照每小时约150名研究生的规模,落实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的具体拍摄时段分配,提醒研究生按时到场,尽量缩减各学院(系)等候时间。如遇需协调事务,请具体负责老师提前一天与学籍办联系。 2)各学院(系)应事先收齐拍摄费,并在拍照当天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人员。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新华社收取 图像信息采集暨拍摄费用20元/人,后续提供2寸及1寸纸质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 3. 请预计在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按计划表参加新华社本次2018年10月15~23日的集中拍摄。新华社提供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不同于校内机构的其他图片信息存档用途,未经新华社上传图像信息到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将无法上传。注意事项如下: 1)请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证; 2)请按影像拍摄要求免冠、着正装;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用于博士毕业信息); 4)研究生在学信网已有上述图像信息(2018年前已由新华社拍摄并上传有照片、未毕业的研究生)的,不需要重拍。具体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是否有本人毕业照,如有,请点击选择“照片正确”;然后进入本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核实是否有同样的照片,如有,则表明图像信息采集已完备;如发现有一项缺失的,也请尽快发邮件提供本人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glc@zju.edu.cn,交由学籍办作每周一次的关联处理。 5)研究生确因合理事由不能按计划表采集图像信息的,请参加11月6日的集中补拍(详情请见计划表)。 二、现场采集工作程序 为提高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确保上网上传信息的准确率,我校统筹安排、集中时段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工作。请有关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场,按签名序号排队进行拍摄。 1.研究生要在领取到的纸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学号、签名,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从0001始依次拍摄); 2.研究生按照拍摄序号领取“号牌”; 3.学院(系)工作人员将领到的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 4.研究生按照拍摄序号顺序逐个入场拍摄。请按顺序排队入场,若遇到需帮助事项,请及时通过所在学院(系)工作人员予以协调。不自行更换号牌、不自行提前或延后拍摄,预防掉队,以免造成本人和该时段内其他所有学生图像无法与本人匹配。拍摄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 注:研究生请事先登录本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的身份证件信息是否准确,若有问题,请提前一天联系研究生学籍办给予更改: (1)使用现役军人证件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将原军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三个证件复印后,经院系签名核对后,交学籍办更改证件号码。(建议军人证件号尽快改为身份证号,学信网目前以身份证作为唯一查询图像信息等的方式) (2)身份证只有15位的,须升位,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学籍办。 (3)其他身份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并申请学籍异动进行更改。 5. 请按影像拍摄要求免冠、着正装,保持服装整齐、仪容仪表整洁端庄;为免影响图像效果,不宜穿着黄色衣服。 三、其他温馨提醒 1.2019届毕业研究生照片,预计将在2019年2月底印制完成后返回学校。请各学院(系)接到通知后,统一到纳米楼一楼行政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领取纸质照片。电子照片将由新华社统一上传学信网,我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请完成了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在2019年3月后,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务必及时通过所在学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将统一联系新华社进行修正。图像存在问题无法修正的研究生,届时将通知给予重新拍摄。 3.新华社为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参加集中拍摄、集中补拍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个人散拍服务。个人散拍方法如下: (1)在省内的,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571-81189663 0571-81189664 0571-81189665,地点: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体育场路499号,杭州市中医院旁); (2)在省外的,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3)请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 邮编:310058; (4)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及早交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备用;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说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研究生院专人负责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王老师,88981400,glc@zju.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浙江大学201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预拍计划表.docx 2、 附件:影像要求.jpg
研究生院定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0-18:00,在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19室,进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答辩,请申请该项目的老师准时到会进行答辩汇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申请项目均须到会参加现场答辩,如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2、请项目主持人汇报7分钟,提问答疑3分钟。 3、PPT汇报:为保证评审有序进行,项目主持人请于9月27日前将PPT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PPT文件名为:答辩序号+项目主持人姓名。请注意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版本的兼容性(ppt或pptx皆可,建议PPT尺寸为16:9),以免影响正常播放。 4、现场答辩评审时,PPT设置“定时功能”,时间一到,PPT即停止演示;提问答疑满3分钟,工作人员即举牌提示时间已到并结束汇报。 5、请项目主持人务必于答辩时间前15分钟到达评审答辩地点报到。 6、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7、特别提示:浙江省教育厅规定“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块)立项评审答辩会安排.pdf
根据《关于实施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的通知.浙大研院(2018)7号》通知精神,通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现将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听课的课程范围: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以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及研究生院立项资助建设的课程等为主,各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以本学院(系)开设的课程为主。 2、听课的课时要求: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系)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听课应不少于 8 学时/学年,学院(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听课应不少于 4 学时/学年。 3、听课的方式方法: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上课学生进行交流,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详见附件1),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师的教学态度等进行评价。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 《教学质量评价表》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各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的《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所在学院(系)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听课的安排落实:听课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总体安排。其中,涉及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工作由研究生院院办协助开展,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工作由所在学院(系)负责安排落实。 5、听课的反馈跟踪:研究生培养处负责将听课情况和听课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向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系)反馈。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系)进行研究解决。 6、听课结果的备案:各学院(系)应按秋冬学期/春夏学期对本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冬学期/夏学期第九周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学院(系)于冬学期第九周(2019年1月18日前)将《学院(系)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海洋大楼406),电子版发送至yudi@zju.edu.cn; 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为进一步改善研究生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1、 学院(系)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 学年 学期).xlsx 2、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docx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1号)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研究生院拟立项19位同学的申请项目作为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请拟立项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26日前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注册:系统注册时所属学校请选择“浙江大学(理工类)”,所属学院请选择“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审核注册信息后,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27日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时请选择“一般项目”及“研究生院”、学科领域请选择“工程技术”。 拟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或不上传的,不作为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接到研究生院通知后未将修改稿及时发送的申请项目不予立项,烦请相关项目申请人于9月26日前将修改后的电子版申请书发到yjsy_pyc@zju.edu.cn。 公示期从2018年9月25--29日,公示受理部门: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6室),联系电话:88981403,Email:gyh@zju.edu.cn. .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1、 2018年浙江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申报拟立项项目汇总表.pdf
有关研究生: 2018-2019学年秋学期紫金港校区周四上午1-4节和周四下午6-9节《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课程,任课老师乐明,班级编号0500009017和0500009018,因教室原因,第2-8周,上课地点由东1B-404变更为东1B-303,上课时间不变。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20日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8]33号)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审核、专家评审,研究生院拟推荐下面5位同学作为候选人参加该项目的教指委评选,现公示如下: 序号 参评者 姓名 入学年月 工程领域 获学位年月 实习实践项目名称 校内导师姓名 校外导师姓名 1 沈莉潇 2015年9月 交通运输工程 2018年3月 西宁市智能化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及实施方案 金盛 刘丰军 2 崔军 2015年9月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8年6月 HC组合型钢工法桩在杭州某软土基坑工程中的应用 谢康和 金小荣 3 李培恺 2015年9月 电气工程 2018年3月 主动配电网规划模式研究 辛焕海 徐谦 4 李寰纹 2014年9月 电气工程 2017年3月 高性能直线电机研制 卢琴芬 简伟铨 5 梁程钧 2015年9月 环境工程 2018年3月 高碳型与高氮型种植业废弃物堆肥菌剂与快速腐熟装置的研发 楼莉萍 李华 公示期从2018年9月20--24日,公示受理部门: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6室),联系电话:88981403,Email:gyh@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20日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6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通知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基础上添加备注栏形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交葛盈辉老师(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6室),电子文档请发gyh@zju.edu.cn。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发放标准。 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 请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五、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六、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秋学期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七、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请各学院(系)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葛盈辉老师处。 八、“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新增“考核级别”的统计功能,可以分别统计各个考核级别的人数。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九、其他 请将本次中期考核总结及《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gyh@zju.edu.cn。 请各学院(系)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考核,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 2、 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doc
2018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有关工作现已开始,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务请于2018年10月19日前登陆相关网页并提交申请(14级及以后的申请人请登录网址:https://grs.zj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 13级及以前的申请人请登录网址:http://xwb.zju.edu.cn/epgsmis/default.jsp),不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 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员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初始化为进修号)提交申请,并从系统中打印资格审查表,由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属院系研究生科审核。 2、各院系完成初审后,将申请学员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完成培养方案及课程审核工作。院系不需要提交每个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但其中已超过四年课程有效期、经研究生培养处特批同意申请的学员,须附上“特批申请表”,有补修课程的需附上补修课程成绩单。等学位办终审通过后,将通过审核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交到学位办(海洋大楼417,88981437)统一签字盖章。 3、终审通过后,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网上不再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凭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于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缴清论文研修费(根据院系通知);一般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特别强调: 1、务请各位申请学员查看所在院系网站研究生科通知,院系会有些具体要求。 2、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工作一年共进行两次(3月份与9月份),请各院系有关管理人员注意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期办理相关程序。 3、如学员忘记用户名(进修号),请与学院联系查询;初始密码自行修改后如遗失请与学院联系重置。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 2018年9月17日
各位研究生: 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网上选课初选阶段已结束,网上补(退)选课程将于9月17日8:00-9月28日11:00期间开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及时在“我的课程”处查询秋冬学期的选课(初选)结果,根据课表上课。部分研究生公共课程在秋冬学期停开(详见附件),请相关研究生在网上补选其他课程(或其他教学班)。 2. 因部分学院(系)专业课容量较小,在本专业大部分研究生入选的同时,小部分研究生的专业课无法入选。请等待学院(系)开放课程容量后,在网上补选。具体事宜请咨询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3. 退选课程请在“我的课程”处操作,退选后务必到“我的课表”查询是否已退选成功。若在以后学期也不会选择该课程,请在退选操作成功后到“个人学习计划”处删除该门课程。 4. 选课(初选)结果公布后,如果未能入选某门课程,可以有以下选择: (1)网上补选。仍有名额的公共课即补即中,已满额的公共课可先候补,待有人退选时自动按候补顺序补入;专业课补选则需等候学院、系再处理。 (2)补选其他课程。若该门课程在个人学习计划中已制定,则可直接补选;若未制定,则可通过课程搜索进行补选。 (3)在计划中保留该课程,在以后学期开课时再选。 5. 研究生公共课程原则上不鼓励跨校区选课。如确实需要跨校区选课,请自行解决校区间往返的交通问题。 6. 9月28日21:30以后,请务必在“我的课程”再次确认秋冬学期个人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1、 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部分停开公共课程一览表.xls
有关本科生: 现将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选(退)课时间:秋季学期9月17日8:00-9月28日11:00,冬季学期11月12日9:00-11月30日11:00。 2. 具备选课资格的本科生(由本科生院认定)应根据《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11﹞11号·浙大研院﹝2011﹞21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课。 3. 登陆方式:请登录本科生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选研究生课程”进入选课界面,通过“课程搜索”及“公共素质课”按钮进行选课。 4. 选课前请仔细阅读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日程安排、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及网上选课流程。 5. 在补(退)选阶段,全校性公共课程无需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专业课的补选应先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进行处理并确认,所有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均为候选意向。 6. 冬季学期补(退)选阶段只允许补(退)选冬季学期课程(不包括秋冬学期连上课程)。 7. 秋冬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和英语)由于资源紧张,暂不对本科生开放选课。 8. 9月28日21:30后,请务必上网查询个人最终选课结果。 9. 请妥善安排好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14日